“我怎么可能,只是对寻宝的故事感兴趣。”沈默又不笨,自然知道他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
“你明白就好,寻宝就是神话传说,谁要是当真那就是吃饱了撑的。”张大爷也从少年时过来的,自然知道少年的心性,听到宝藏不两眼发光那才让人奇怪。不过,他现在年龄大了,幻想早就破灭了,只是不想年轻人也去犯一样的错。
“明白、明白,如果真有宝藏,爷爷早就发财了,还会像现在这样。能说说那些故事吗?”沈默随意打着哈哈。不过,心里却认为无风不起浪,他可是记得在地球上,好几处宝藏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科技的进步,都被找到了,所以他觉得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去试一试。他可是知道,马无夜草不肥,人无外财不富。
“那些故事可不少,你别说一开始,还真有人找到了不少宝贝,甚至还有仙丹。不过谁也不知道那些是真是假,毕竟最近的传说也有一千多年了。我们就当故事听听,千万不要当真。”提起这个话题,张大爷想起他年轻时的好多事。说实话,很多传说都有鼻有眼,让人愿意相信确有其事。
张大爷十分健谈,尤其是说起寻宝的话题。他捡了一个离他们最近的传说讲起来。
很久很久以前,就在这座大山,有一个威震天下的鸣剑山庄。山庄的主人司马闻天,是一个名扬天下的剑仙。每次和对手打斗,他的飞剑都会发出清亮的声音。这种声音只有对手能听见,只是听过这种声音的人都已经死了,因为他的剑要比音速快很多。有的人说,他的剑并没有声音,所以观战的人听不见。
反正也没有办法考证,活着的人没有一个听到剑的鸣声。不过,司马长天信誓旦旦的说,他的剑鸣声凄厉刺耳,只有该死的人才能听到,那是地狱中的声音。
随着他杀死的人越来越多,他的名声也越来越响亮。还好,他不是一个嗜杀之人,尤其是名声大了以后,轻易不动手,但是一旦动手,从来没有活口。他自己也说,他修的是杀戮之道,剑出必见血。从此后,找他决斗的人越来越少。
沈默明白这时司马长天的聪明之处,他这是绝了想借他出名人的念头。他好像记得金庸有本书里就有位高手,就是用这种方法杜绝了那些投机侠客。
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有一年,司马长天得到一件宝贝,说是能让人举霞飞升。不知道怎么被泄露了出去,引起无数人的觊觎,于是无数的高手蜂拥而至,妖魔鬼怪也闻风而动。蚁多咬死象,虽然司马长天实力不凡,但是在连番围攻之下,还是陨落了。
至于那件传说中的宝贝,最后谁也没有找到。虽然很多人不甘心,但是当他们把鸣剑山庄挖地三尺后,不得不丧气地接受这个事实。然后又有人流传说,有人和鸣剑山庄有仇,才故意散布宝贝的留言。 至于事情的真想如何,早就淹没在历史之中,只留下一些传说诉说着当年的热闹和辉煌。
说完后,张大爷也陷入沉思,不知道他想起了什么。沈默也不说话,他想象着司马长风笑傲天下的神姿,感叹万端,一代天骄早已身化尘土,任你有通天彻地之能,一样消失在岁月中。
“爷爷,肉煮好了吧?妞妞饿了。”忽然妞妞开口问道,她的肚子比一代天骄更让她在意。
“好了,好了,可以吃了。”张大爷一边说着,一边用筷子扎了一下肉,已经很烂了。刚才只顾着伤春悲秋,替古人可惜,要不是妞妞提醒,爬是要把肉给熬胡了。
“这是什么肉?闻起来真香!”沈默也凑到锅前,他几天没有进食,闻到香味,没出息的涎水差点溢出嘴。
“野猪肉,这是爷爷昨天刚抓的。”妞妞两眼盯着猪肉说。
听到妞妞这么说,沈默心里觉得很吃惊,他虽然年纪不大,但是也知道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能抓一头野猪,看来张大爷能在深山里生存下来,看来真不一般。
“这都是下套抓的,不过也费了不少劲。”张大爷看见沈默吃惊的眼神,解释说,一边用筷子先给沈默捞了一碗肉。惹得妞妞的嘴不住的吞咽。
“爷爷快点,先不要说话。”
“妞妞别急,下一碗就是你的。”张大爷挡住沈默要把碗推给妞妞的举动说。
“哥哥是客人,你先吃。让爷爷赶紧捞肉。
”妞妞虽然肚子饿得“咕咕”叫,但是很懂事地说。
沈默只好接过碗,率先吃起来。从此以后,他就开始在深山里和张大爷祖孙两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天在山里射猎采药,隔一段时间去山外换回一些生活用品。一开始他们三个都会出山,后来沈默熟悉道路后,他觉得妞妞跑得辛苦,就不让他们再跑路,都是他一个进出山了。山里虽然辛苦,但是物产很丰富,足够他们衣食无忧。
只不过,这一切并不能让沈默满足。他每天早晚都会锻炼身体,他不甘心就这么平庸下去。他肯定 要带着张大爷和妞妞下山。如果有机会,他一定要看看,能不能穿越回去,他的父母还在地球。没有亲人,哪怕在这里长生不死他也不会快活。
他没有师傅,也没有锻炼的经验和技巧,只能跑步、射箭和做俯卧撑。几个月后,倒是练得身强体壮,健步如飞。后来他又加入了打拳和挥刀的动作,没有师傅,就自己动脑筋练习。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练拳如杀人,杀人如割草,他把自己当作一个弹簧,每一次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