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你的裙子真漂亮,跟树上的果子似的!比果子还好看!”
这是七岁的陆成礼,望着她的目光中只有惊艳。
曾经,她惊艳了他的时光,于是,她一守多年。
有些时候,有些习惯,坚持不是因为自己喜欢,而是……
次日周末,凌筱莜很早就出门了。
收拾掉了衣服之后,她发现衣柜空了大半,她得去买点衣服。
而同时,陆成礼也开始忙了。
幸好他先前房子租的时间很长,这会儿不用再交房租,只是车子却不能用了,油费太贵,而他现在只是个只有一千英镑的穷小子。
在这里,要钱没钱,要权没权,要人脉没人脉,他还想赚钱,陆成礼简直不能更苦逼。
追女孩自然不是嘴巴说说就可以,他需要前期的启动资金,这一千英镑是完全不够花的。
除此之外,他还要在追到凌筱莜之后带她回国,作为一个男人,机票当然不能让凌筱莜来出。
在一家门庭冷落鞍马稀的乐器店里选了一把吉他,陆成礼就开始了自己的征程。
曾经,他也是被周琳按着学过琴棋书画的,其中以钢琴和吉他弹得最好,除此之外就是素描。
不过,他想赚钱,身上也没有行为艺术家的奉献精神,就只能选择吉他了。
找了个人潮涌动的地方,陆成礼抱着吉他自弹自唱,他英文不错,痞痞的声音中带着桀骜不驯的味道,一时间倒也吸引了不少人。
下午,凌筱莜拎着大包小包从商店里出来,已经全然换了一副造型。
长发不见,换做了一头飒爽清丽的短发,火红色修身露肩上衣,白色紧身短裤,脚踩一双铆钉鞋,时髦又清爽,宛若脱胎换骨。
她拎着东西从里面出来就看到很多人都在围观,一般她是不凑这种热闹的,今天却不知怎么了,拨了拨人群钻了进去。
只是,一见到里面的人,凌筱莜就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