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做事总有自己的道理,不过我看你似乎,并不怎么赞成明月嫁给龙天昱的事情。”
作为西藩的接班人,胡天北自从成年后,就经常被明王派出去独立做事。
所以,自然是有他自己的考量。
“父王为何执意要把明月嫁给龙天昱呢?他并非是最好的选择,况且以明月的性子,到了昱王府里,定然是不肯安分的。林家小姐的手段,您是没看过,别说是明月了,就算是我跟她对上了,怕是也没什么好果子吃。”
这阵子,跟昱王夫妻俩个接触,他才知道,如何叫做天作之合。
昱王表面隐忍,可实质上,文韬武略,都不逊于那个太子大哥。
昱王妃表面温柔贤惠,但是却聪敏机智,绝对不是好相与的角色。
明月嫁过去了,断然不会屈居忍下,那昱王府,也就面临着一场疾风骤雨般的激斗。
“我知道会变成这样,但是明月,必须要嫁给龙天昱,你可知是为何?”
摇了摇头,胡天北想不明白,平时父王也是很疼明月的,这一次,到底是为何?
“龙天昱比那个糊涂太子要强的多,如果,让他成为了大晋的皇帝,那想要实现我们的目标,就难上加难了。”
任何有实力有野心的人,都断然不会只当别国的附庸。
百年前,强大的西藩,是每一代西藩之主的憧憬,无时无刻,都想要实现的愿望,在每一代人的心中发酵。
现在,大晋的皇帝重病,太子又是如此的不成器,此时,便是最好的时机了。
“父王的意思是——”
“明月一旦嫁给他,势必是要跟林家的小姐有争斗的。这俩方不管哪一方胜利了,昱王跟王妃的感情,势必是要受到影响。以林牧之的性格,断然是不会看女儿受欺负的。失去了林家兵权的支持,后院再频频起火,你觉得昱王还会有心思跟能力,谋取大位么?”
明王的分析,倒是十分的透彻人心。
只是他并不知道,其实龙天昱娶林梦雅,跟林家的兵权,一点关系都没有。
而且直到现在,其实林家跟龙天昱,还未曾有过真正的接触。
即使是林牧之跟林南笙,都知道林梦雅从一个痴儿变成了正常人,只是苦于北关戍边的责任,还未曾见过出嫁后的女儿。
“原来如此,只是父皇,难道,你不怕明月会吃亏么?”
胡天北的神情,略微的有些担忧。
他们心里都清楚,胡路南的死,跟林梦雅是脱不了什
么干系的。
只是这女子,小小的年纪,却心计之深沉,手段之凌厉,又会收买人心,实在,不是个好相处的角色。
“这是明月自己的选择,我也说过,若是她不能对付林家的小丫头,就换别的人去。可她不听,非要跟人家斗斗法,唉,这丫头,可越来越像她母亲了。”
明王的语气,也带着淡淡的无奈。
明月的母亲,是西藩只在王后之下的大妃之一。
出身虽然高贵,却是个泼辣的性子。平时除了王后还能制约她以外,更是什么人都不怕。
索性,大妃只生了明月一个女儿,若是有儿子的话,怕是西藩的王宫里,一早就绵延起战火来了。
“唉,父亲这样说,明月当然会坚持了。只是这丫头,勾结了太子,自以为能够成为昱王妃了,还是火候不到家。”
明月的一举一动,都在胡天北的掌控里。
为了得到龙天昱,明月不惜私下里跟太子合作。
只怕他们,都打错了算盘了。
胡天北看了父王一眼,还是把话,吞回了肚子里。
他总觉得,林梦雅绝对不会让这件事情,就这么轻易的定下来的。
被挖了墙角,而丝毫不自知的林梦雅,此刻正在土豪挥霍大路上,款得八匹马也拉不回来。
“主子,这匹绸缎还真是漂亮,颜色怎样,适不适合我?”
白芨端了一匹豆绿色的布料,摆在了自己的面前。
“买!”
林梦雅极其阔绰的从荷包里,拿出了一锭银子。
眼睛都没眨巴一下,就买断了这匹质量绝对上乘的面料。
“主子,这玉簪好漂亮,你觉得适不适合我?”
白芍也拿起了一枚簪子,兴奋的在头上比来比去的。
“买!”
二话没说,林梦雅又是大掏银子。
似乎,随着钱财的流失,她的心情也好了许多的呢。
怪不得,那些土豪们心情不好了,就喜欢肆意的挥霍银子。
看来,还真是有效果。
从王府出来,不过才一个时辰的时间。林梦雅就带着丫头们,在中心街上大买特买。
随行的便衣侍卫们,甚至雇了一个小车,用来驮这群姑奶奶们的战利品。
不过,林梦雅可不是个小气的人,只是出来做拎包小弟,俩个侍卫,就一人得了一两银子,顿时,把林梦雅当成财神爷一样的供着。
“主子,你尝尝,这是这家新做的奶黄酥,香得很呢。”
最开心的就是白芷了,被憋在王府里,她总算是能够吃到外面的新鲜东西了。
也不知道,这丫头的胃是不是橡胶做的,这么一会会儿的功夫,七八样果子,就都进了这丫头的肚子。
而且,她还是兴致不减。
“咱们去芙蓉楼吃酥肉肘子好不好?主子,逛了这么半天,我都饿了。”
摸着滚圆的肚子,白芷居然还有脸说饿?
林梦雅愣愣的看着那丫头,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