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军事历史>绝宋>第十八章 怕什么来什么

万里碧空无云。

阳光下,春风里。

一人白衣胜雪修长挺立,面如冠玉似人间谪仙,但却面容扭曲似咬牙切齿。一人斗笠粗衣叉脚懒散,负手而立似不知脸皮为何物,但却眯眼微笑,隐有俗物不萦我怀的云淡风轻。

两人相对而立,白衣沈淼终于从牙缝里挤出了两个字。

“准了。”

窃窃私语从不曾停止,毕竟赌得太大,连命都搭上了。此时终于有人开始思考,这个摆摊的男子到底是为了什么?

为了名?显然不是,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若仅是为了名,不可能会把自己的性命或者终生命运给搭上去。他能打出这种横幅,显然也是一个读书人,看其衣着打扮显然出身贫寒,现在看其举动显然是为了钱,就是说他缺钱到了极点。

他只要一百贯,事实上他既然把命给赌进去了,完全可以抬高筹码,但他没有这样做。依然固执的要一百贯,看来是只缺一百贯,而且这一百贯有极其重要的用处,比他自己的性命更重要。

坚持只要一百贯并不抬高筹码,说明他并不是唯利是图的小人,说明他是被逼无奈才出此下策,这至少可以说明他还是有风骨的,是有自尊的。

没人知道他急用这一百贯干嘛,但人总是会同情弱者以及喜欢悲情故事,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在思考后,转而开始同情起陈辰、反感起沈淼来。

这沈淼……也不过如此!以你的才智难道看不出来这个穷苦出身的男子急需这一百贯么?他拿自己的命跟你赌,却得到了你居高临下的“准了”两字,是不是发号施令颐指气使惯了,认为全天下的人都低你一等?

难道你就不能客客气气的跟人战一场,无论输赢都洒脱的扔出一百贯么?毕竟对于你来说,一百贯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竟然还真打算用一百贯去买人家的命!

“准了?”真讽刺!

为富不仁啊。

人心是奇妙的。

这大概便是“道德绑架”吧!

陈辰似乎并未听明白或者说并不介意那“准了”二字,仍是懒洋洋笑着。

“如此便好,那便一言为定了,只是这裁判,沈兄可有中意之人?”

被那方手帕激怒了的沈淼尚未意识到人心的微妙,因为他仍处于狂怒状态,想着的是定要让你万劫不复。

其实严格算起来,沈淼的涵养就算差,大概也不至于会被一方还未被证实的手帕给冲晕头脑,而是因为这个种子从一开始就种下了。

敲锣辱骂叫板、美多的战书、狐朋狗友们的期待或是挤兑、美多的激将,本就对陈辰已恨之入骨。再加上这方手帕作为诱因,这可是他一见钟情的女人啊,怎会不怒不可遏?怎会不将其因被人架在火上烤的怨气一股脑的发泄出来?

“既然要战,那必定是要公正的,我不想让人说我沈家仗势欺人,所以这裁判人选定会让你及全天下人都心服口服。”

“知县大人算一个,再去请四位本地德高望重的士林前辈,一共五人五票,谁得票多谁赢。”

“很公平,如此甚好。”陈辰稍显犹豫,但仍是点点头。

虽然他表明上赞同没有异议,毕竟对方的提议合情合理,没有再好的选择了,但他的眼神里仍是闪过一丝不为人见的慌张。

众目睽睽之下,这便算是说定了。不过既然要请知县等人,这个场合显然不合适。所以在商讨之后,两人终于起程,往县衙行去。

拥挤的人潮中,不经意间发现了挤在人堆里的美多,小丫头正用瞪眼鼓嘴握拳的方式在给自己打气,他笑了笑,算是对她的回应。

尽管是笑着的,但他脸上的忧色已越来越明显,甚至还故作无意触碰了自己的腰间。

那里插着自己的匕首。

很快到了县衙,与知县会面的地方自然不会是用于断案的公堂,而是用于议事办公会客的三堂。看热闹的人群也就此被隔绝在了县衙外,陈辰带着孙恒走了进去,沈淼也只带了一个家丁外加那个姓雷的表弟。

事实上这只是一场赌局,寻常自然是劳烦不到知县,但今天这个不一样,因为当事一方是沈淼,冲着沈家的面子,知县也得出面做一回证人。

这是陈辰头一回见到知县,此时不是公务所以知县穿的是便服,大概四十多岁的年纪,白胖的圆脸上眼睛不大,颌下和唇上有一些稀稀拉拉的胡子。

都说相由心生,知县给陈辰的第一感觉便是这人很圆滑,属于八面玲珑不会轻易动怒也不会轻易得罪人的那种。事实也证明了他的第一印象,知县虽然深深打量了自己几眼,但并未有任何情绪夹杂着里面,似乎只有探究。

一行人坐定,闲谈几句后又有一个身着青色公服,年约五旬的精瘦公人走了进来,面无表情将捧着的笔墨纸砚放到了一个方桌上。

知县大人的好友沈大才子要与人签生死契,怎需自己动手?自然有人效劳。

内容已经写好,就等着两人签字摁手印了,陈辰站了起来正打算前往时,只见那名五旬公人抬起了头,依然是面无表情。

“这位陈公子何不把斗笠掀去?”

陈辰只听到自己心里咯噔一声,然后在心中一声长叹。

怕什么来什么,最担心的事果然来了。

在听到沈淼要请知县做见证时他就开始担心,毕竟他没有户籍。但那时根本没有转寰的余地,他不可能推托,只能带着侥幸的心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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