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二的早上,天气很好,除了冷风吹得有点冷外,天气还是很晴朗的。
只见崔蕾穿着一身白色的羽绒服,围着一条灰色的围巾,向沈庆之家走去,就在她走到沈庆之家门口的时候正好赶上沈庆之的老妈从家里出来。
“早啊,高婶儿,沈庆之在家吗?”崔蕾问道,沈庆之的老妈姓高,叫高云,以前上学的时候也是练体育的。
“哦,小蕾呀,庆之他还没起来呢,你去把他叫起来吧,顺便把锅里的饭热一下!“沈庆之老妈说道,她的样子看上去很着急。
“好的,高婶儿,您怎么了,有什么急事吗?”崔蕾问道。
“唉,没办法,你张婶儿(赵云落的老妈)那边三缺一,我得赶紧去,要不就没地方了。”说完,沈庆之的老妈便急忙的走了。
崔蕾在原地愣了十秒钟,然后走了进去。
“笨蛋!起床了!”崔蕾直接走到沈庆之的卧室喊道。
“让我再睡十分钟……”沈庆之抱着枕头恳求道。
“你给我起来!”崔蕾提着沈庆之的耳朵大声说道。
“哎呦,好痛我起来……起来……”沈庆之无奈地说道。
“崔蕾,这可是我的卧室呀,换句话说,你这叫擅闯民宅,而且男女授受不亲……”
“少废话,赶紧给我起来,你忘了今天要去干什么吗,我去给你把饭热一下。”说完崔蕾便走向了厨房,沈庆之开始穿衣服。
洗漱完毕后,沈庆之走到餐桌的一边坐了下来,崔蕾刚把饭热好,正在电磁炉上煎鸡蛋,沈庆之拿起桌子上的一份今天的报纸,寻找里面最新的体育新闻。
过了一会儿鸡蛋煎好了,崔蕾把煎好的鸡蛋和馒头端到桌子上,转过身去盛饭,看着崔蕾的背影,沈庆之一时之间想不起来这是崔蕾第几次给他做饭了,好像是数不过来了,不知道为什么,崔蕾每次站到锅台前时,沈庆之心里总有一种暖暖地感觉,就在沈庆之精神有点恍惚的时候突然听到“啊……”的一声,随后就是碗掉地上摔碎的声音!
只见崔蕾的手上满是粥,沈庆之急忙过去将崔蕾的手放到水龙头下用凉水冲着,崔蕾的半个手都被烫红了,沈庆之一边用水冲,一边帮她揉着。
“看看你,怎么这么不小心,疼不?”沈庆之轻声问道。
崔蕾摇了摇头,沈庆之看着用凉水冲的差不多了,用嘴帮他吹了两下,“以后你得注意了,幸亏这次粥不是那么烫,要不然可就麻烦了,你等着我去拿些菜籽油,然后……”这时沈庆之话突然停住了,他发现崔蕾的那双大眼睛正用一种奇妙的目光看着他,而且她的脸突然变得红红的,崔蕾本来就好看,但此时此刻,她显得比平时更加的美丽,沈庆之不知不觉有点傻了,慢慢地,他俩的脸越离越近,沈庆之的心里就像着了火一样!
就在两个人的脸快要贴在一起时,门外突然传来杨佳的声音:“嗨,老哥,我们去……城……南…吧!”很显然,杨佳没注意到屋内的情况,等他发现,他显得有点不知所措!
“我……是不是……来的有点……早?”杨佳结巴地说道。
崔蕾赶紧转身去收拾刚才摔坏碗的碎片,沈庆之急忙坐回去啃馒头了,一边啃一边还装作吃得很香的样子,心中那团火,也慢慢的熄了下去。
“老哥,说真的,我真的不知道。”杨佳走过来小声说道。
此时崔蕾重新盛了一碗稀饭端给了沈庆之!
“佳,你吃吗,给你做点。”崔蕾笑着对杨佳说道。
“不……噢……不用麻烦了。”杨佳一时间不知说什么好,他现在连看崔蕾的勇气都没有。
过了一会儿,赵云落和小普来了,几个人准备了一下,便出门坐上了去城南的公交车。
沈庆之的心里还是一直想着刚才的事,以至于差点坐过站。
从城南的公交站下车,第一个路口右拐200米,就到了他们此行的目的地。
当他们五个人一起走到球场时,只见中间最好的那块球场的篮板上贴着一张写着99胜的海报,这说明这帮人已经连赢99场了!
“99场,好强啊!”小普不禁说道。
不知怎么的,看到这个数字后,沈庆之、赵云落和杨佳心里感到莫名的兴奋。
他们加快脚步走了过去,那个球场边上放着一个大音响,里面放着节奏感很强的嘻哈音乐。
沈庆之说找个人多的时间来挑场,今天看来他确实是选对了,因为场边上的人已经围得不下于三圈。场中央有六个人在玩三对三,周围的人在不断的叫好。
他们看了有一刻钟左右的时间,大概看出了一些门道,沈庆之便发现这六个人都不简单,拿到市面上绝对都是高手。这些人中个子最高的比赵云落还高,应该有两米一三左右,留着光头,穿着一身印有凯尔特人队标志的运动服,个子最矮的那个速度极快,而且投篮精度相当高,他穿着一身印有76人标志的运动服,长长的头发披在后面,脖子和手上面还有纹身。
身体最胖的那个,身高大概有一米八左右,虽然一身肥肉,但他的脚步却极为灵活,是一个防守高手。还有一个比较瘦的,身高有两米,虽然身体单薄,但他的篮下的脚步却极为刁钻,是一个头脑灵活的球员。其中最厉害的估计是那个留着黄头发,带着个红色头套,身高一米九左右的家伙,他的技术极为全面,打里打外都不成问题,剩下的那个球员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