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不说了。”叶万胜冷漠地摆摆手,“你们马上派出人手,全力寻找叶风。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叶子烈忙问:“父亲,如果找到叶风,是否把他带回来?”

叶万胜沉默了许久,叹了口气,道:“找个村寨安置下去,让他活完剩下的时光吧。他毕竟是子辉的血脉,我们也不好太绝情。”

叶子烈立即心领神会地点头道:“是,我明白了,那就打断他的腿,让他在村寨里躺一辈子!”

叶风并不知道,叶家已对他做出冷酷无情的决定。离开叶家之后,他连件上衣都没穿,光着膀子在街上狂奔。他深知山水镇不能待下去了,便调转方向,朝山上奔去。

山水镇之所以叫山水镇,就是因为它依山傍水。山的名字叫黑林山,山高千米,占地百里。山中长满了黑松,经常有野兽出没。

大冷天的,没衣服可不行,叶风逃跑途中,向一户农家讨要了一身破旧的棉衣,也不管大小合不合适,胡乱地套在身上,继续向山中狂奔。

日上三竿时,他已经到了大山深处,没必要再往里走了。

“今天太冲动了,实力没有足够强大之前,真不该对叶振雄下手。”他微微皱眉,“我无亲无故,身上也没钱,以后只能露宿荒山了。”

想到这,他就认命了,喃喃道:“只能等我武徒四重,打通小周天之后再返回叶家了。露宿就露宿吧,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一咬牙,就决定住在荒山上。

很快,叶风就找到了一个山洞,大小足够他容身。只是山洞好像被什么野兽住过,充斥着浓浓的刺鼻骚腥味。可也没办法,他又拔了些干草,胡乱铺出一个睡觉的地方,就开始继续修炼“瞬步”。他相信,至多再进行五十次训练,就可以完完整整地迈出第一步!

事实上,接下来的练习,流畅了很多。

“噗!”

步子迈出一半,叶风就喷出一口血,可是这一次,他稳稳站立,并未摔倒!经过多次的练习,他早已发现瞬步的某些规律,每一次失败,都让他的动作更加协调,精准!

当然,别人是不可能像他这般玩命训练的。训练一次,就重伤一次,换个人怎么也要休养十天半月才能恢复。这么一算,练习五十次,只怕要经历两三年之久!任谁都不会浪费这么长的时间在一门武技上。而叶风不同,他有生机之力恢复伤势,可以不断重复练习,直至成功。

第七十次!

第九十次!

“咔嚓!”

“刷”得一声,他的身形鬼魅一般,出现在十米开外的地方。

他终于完整地迈出了第一步!当然,他也因此付出了惨重代价,脚趾骨粉碎,腿骨断掉,数十条血管爆裂,整个人四仰八叉地躺倒在地,一动不动。可他却一边痛得直抽冷气,一边哈哈大笑。

“成功了!我成功了!”

瞬步第一步的效果,让他震惊无比。瞬间就到了十几米之外,奇快无比,犹如鬼影,无迹可寻。他有种预感,在这一步面前,就算是武徒九重的人遇到了也要吃亏!

北冥再度修复他的伤势,短短一刻钟不到,他又生龙活虎地站了起来。

不知不觉,五天时间过去了。连他自己都不记得练习了多少次,伤了多少回。三百次?五百次?总而言之,他现在可以完整地迈出一步,而且毫发无损!

“呼!终于练成了!虽然还算不上熟练,可起码能够用来对敌。”叶风很满意自己的进步。为了迈出这一步,他吃了不知多少苦头,然而都值了!

接下来,第一步越来越熟练,越来越快。伴随着瞬步的修炼,他的气血开始发生显著变化,施展瞬步时,身体仿佛变成了一个坚韧的皮口袋,而血液就是装在皮口袋里的水银,奇重无比。他手臂一晃,手臂上的力量就能通过血液,传导至腿上。他的腿再一动,同样可将力量传导于手臂上。

于是北冥开道:“恭喜主人达到了炼血如汞。”

“这就是炼血如汞吗?果然奇妙!”叶风点点头,“如果吴含玉再打我,我就算不闪不避,也能接下她一击。她的拳头打在我身上,血液瞬间就能吸收力量,平均分散全身各处。”

北冥道:“主人说的对。这正是‘炼血如汞’的妙用,大大提升抗击打能力。”

叶风很高兴,道:“我离开叶家,有一段时间了,今晚回去探探情况。”

于是当晚,他悄然回到了山水镇。

由于刚天黑,他没敢马上去叶家,而是找了处桥洞躲起来,等待夜深人静的时候,才前往叶家。

从小就生活在叶家,他对于此处的一草一木都非常熟悉。哪里有暗哨,哪里有机关,一清二楚,于是很轻松就进入叶宅。他在柱子下的阴影中,快速移动,很快就绕过了大厅,来到了一个院落。这个院子,是族长之子叶子元住的,叶振英也住在这里。

院子很大,前后三进,还有一个面积不小的后花园。院内光线很暗,叶风隐在花丛之中,思考着是不是趁机把叶振英教训一顿。其实他夜探叶宅,并没有明确的目的,只是单纯想来看看而已,当然能了解到一些情况更好。

正想着,主卧房内传出一声大喊:我错了,子辉,放过我!

然后窗口亮起灯,一个妇人的声音响起,担忧地问:“子元,又做噩梦了?”

叶风心中一动,这一男一女,正是叶子元夫妇,叶子元为什么会发噩梦,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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