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风袅袅,已经接近午时,街上依旧人声鼎沸。

须臾,一辆普普通通的马车正从街尾慢悠悠地驶来。车内,一个身着素袍的清瘦男子正抱着一个约莫五岁的粉雕玉琢的女娃娃,循循善诱着:“……所以,我们不能吃太多甜食,会蛀牙。”

阮阮咬着指头,奶声奶气地争论到:“可是……娘娘你总是吃桂花糕……”

随歌面无愧色地说道:“娘娘是大人,你是小人。”顿了顿,她捏了捏女娃的脸:“在外要喊爹爹。”

阮阮皱着小眉头,想说什么,却接收到随歌凉凉的目光,嘟了嘟嘴,小声地“哦”了一声。

马车不一会便停在了一家客栈门外,阮阮软绵绵地搂住了随歌的脖子,骨碌碌的大眼睛好奇地四处瞧着。随歌给了些碎银给车夫,便抱着阮阮进客栈,要了一间上房和一桌酒菜。两人刚刚在角落的小桌子上落座,门外便有几匹马疾驰而过,一架马车紧随其后,车夫还在不住地大声吆喝:“闪开,快闪开!”

有好事者围在客栈门口三三两两地议论着。

“这是又发生了什么命案不成?”

“可不是,刚才马车上那不就是尹知州,想来这三个月里头便出了七宗命案,知府大人刚上任就摊上这事,听说再结不了案,他头上的乌纱都不保了……”

“冤孽啊……是谁那么狠心,我听闻前不久刚死了的那位林大嫂肚子里头还怀着两个孩子……”

“要我说这官府也是无能!都已经死了就个人了,咋就查三个月啥都查不出来了呢!”

“……你还别说,这事据说连圣上都惊动了,二狗子不就是衙门里的捕快吗?听他说皇榜已经出来了,今日午时后便张贴。谁抓到这犯人或者能够提供线索的,赏银最高有三百两黄金呐!”

不多时,那些碎嘴的人们便兴奋地讨论起赏银来了,那几桩人命看在他们眼里似乎没那么重要了。

随歌眸色暗了暗,不动声色地吃着饭。

阮阮认真地咬着肉包子,时不时看着门口那些人:“娘娘……唔……爹爹,什么是皇榜?”

随歌帮她擦了擦下巴的肉汁,淡淡地回到:“皇榜就是钱。”

“哦。”阮阮吃饱了,“爹爹,待会我还是在房间里等你吗?”

随歌摸摸她的头,回了一句:“嗯。”

阮阮乖巧地眯起了眼睛:“阮阮会乖乖的。”

随歌嘴角扬起了一抹淡笑。

用餐完毕,随歌把阮阮抱回房安顿好。晌午,她才换上一身劲装,几把短刃扣在了脚踝大腿和腰背,扎好一头长发,精练肃杀。披上宽大的外袍后,随歌准备出门。

阮阮向随歌招招手。

随歌刚凑过脸去,阮阮温软的嘴唇便印在了随歌脸上,那“啵”的一声逗得她自己嘻笑出声。

随歌噙着一抹淡笑,摸摸阮阮的脸颊:“乖乖等娘娘,娘娘赚钱买好吃的给阮阮。”

要活下去,需要有钱。

阮阮乖巧地应下。随歌检查好门窗,这才转身离去。

两年前,随歌在一次任务中意外死亡,不知道为什么,再次醒来自己竟然衣衫褴褛地躺在荒芜的乱葬岗上。而阮阮躺在她身侧,那么小,像只瘦极的小猫。醒来后的她眼里满是惊悚地扑进了随歌的怀里。那一刻起阮阮就成了随歌的软肋,是随歌活下去的目标。

当时阮阮也不过两岁的样子,起初她一直叫随歌“姨”。而阮阮的样貌也与随歌有几分相似,随歌猜测原主应该和阮阮有血缘关系。但究竟是如何的关系,随歌不想查。随歌花了几日时间才消化她穿越到古朝的事实,原主的身子极其孱弱,手指纤细白嫩,一看就不是干活的人。能把手无缚鸡之力的两人扔在乱葬岗,追查这其中的关系不过是在给自己找生命的威胁。所以随歌认了阮阮作女儿,两人要在这陌生的世界相依为命地活下去。

初初醒来时随歌便意识到这具身体与常人不同,只因为她能偶尔能看到乱葬岗的尸体上飘着一团团的白影。只是那些白影均躲得远远的,丝毫不敢靠近随歌。随歌细想了一会,大概猜到了原因:随歌原是一名佣兵,生前可以说杀人无数,好人坏人在她眼里不过是一个任务,手上沾了血腥的人戾气重,鬼怪都要避让三分。或许这也是原主死亡的原因——毕竟一个孱弱的古代小姐能见到阴间的魂魄,不被吓死已经很勇敢。随歌在现代常听说那些有阴阳眼的人很容易被鬼怪附身,说不定随歌的魂魄能附身到这具身体也是因为这原因。

前世,她的生命中除了无限的任务,别无其他。一生杀戮,好事坏事做尽。今世,她有了阮阮,她无法孤注一掷,为了孩子,她要活命,也要钱。

也幸得她竟然有看得到鬼魂的能力——虽说只能偶尔看到,但这能力给了她在古代谋生绝大的好处。

连续两日,随歌大部分时间都在外面侦查。直到这日午时,皇榜早已张贴,随歌随意扫视了一眼便在公告栏附近的小茶摊坐了下来,一边喝茶,一边暗中留意人群。

这时,随歌留意到一个坐在对面茶摊静静喝茶的人。他的外貌说不上出众,但是身材魁梧精壮,不难看出是个练家子。尤其是他的眼神,如鹰般锐利,浑身上下散发着不怒而威的气势。围着他坐的应该都是他的下属,他的谈吐非常低调,这和他的外貌实在不匹配。

人的眼睛是永远不会撒谎的,尤其是这么凌厉的眼神,和他普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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