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仙侠修真>宁小闲御神录>第250章 龟甲(女频大封推加更)

当下,她就吩咐涂尽和七仔守在外间,她自己走进楼上的房间。这几日有权十方在侧,她都不敢进神魔狱与长天会晤。尽管这人的声音时常萦绕耳边,却令她想得更狠了。

可是她才踏出了传送阵,迎面就飞来一样椭圆形的小东西,她一把接住看了两眼,疑惑道:“这是什么?”

“我用老龟的甲肉所炼的护身符。”长天闷声闷气道。

难怪她觉得很眼熟,原来这就是当时打开龟喉大门所用的那一块龟甲嘛,只是经过长天祭炼,再度缩得很小,现在也不过指甲大小,上面的六角形花纹很漂亮,不时还有光华流转。长天在龟甲上头穿了一根红线,让她能够作为配饰挂在腰间。

“前几**受了伤,我才思索你所穿的乌鳞甲虽能吸收击打伤害,却不能完全豁免其他种类的攻击,比如雷电、风火带来的损伤,所以炼成了这样东西。”他指了指这块龟甲,“龙龟别的本事没有,论防御之力却是天下首屈一指的。当你遇敌时,可用神力催动这枚龟甲,在身侧形成六面护盾。敌人若想伤害到你,得打破这六层护盾方可。”

她听得两眼泛光,主动抱住他,在他面颊上吧叽亲了一大口:“照你这样说,我今后岂非可以顶着护盾横着走了?”

“得意则忘形。你这毛病几时才能改得掉?”他无奈地叹气,“莫再痴人说梦了,天下哪有打不破的防御?这龟甲虽好,却需要你注入神力方可运行。敌人攻在护盾上,同样消耗你的神力。神力一旦用尽,护盾也就不攻自破了。”

“这龟甲须以神力驱动,炼至大成期就拥有神力的,古往今来不知是不是只有你一个。所以它原本不是你这等阶所能用的东西。”他微微一顿,似是在计算,“你要催动它,运用的神力巨大。嗯,若按你内丹所储的神力来看,也许能用上九十息?”

她顿时大为泄气。原来这法器虽好,却是附了使用条件的,而且好死不死地打在她的软肋上。她宁大小姐,现在最缺的就是神力!

自淬体完成,可以修炼以来,她所炼的是巴蛇的修行法诀,名为《真一道理诀》,共有十八个等阶,却不折不扣是体修的法诀,讲究以妖力神力淬炼体质,最后能将肉身炼得如同金刚不坏。其实多数妖怪所习的法诀,都是注重锻体的,毕竟妖怪搏斗时喜欢现出真身来拼杀,只有妖狐、氐土貉这类极少数的妖怪,才喜用道法。

然后她的麻烦就来了——她每日获得的神力基本是三种方式,从月华中汲取灵力,转化为自身神力,此其一;从化妖泉中获得长天遗留的神力,再炼化入她自己的内丹,此其二;食用梦黄粱和玉膏等灵食天材,汲取其中的灵力,此其三。

可是无论哪一种方式吸收来的神力,在进入内丹之后,都要划拨出一大半去运行《真一诀》,以不断巩固自己的肉身。仅仅只有一小部分可以储入内丹存起来,作为备用的神力。可是《真一诀》又是妙用无尽的法诀,这第一个妙用,就是能在不知不觉中自动运行,无论她坐、卧、躺,入定还是清醒,说话还是大笑,都会坚定而自主地修炼下去。

这也是巴蛇的天生本能决定的,否则这类大蛇一生中大半时间都处在休眠期,一般功法哪里能适合它?宁小闲的悲剧之处就在这里:由于《真一诀》的修炼是自主的、不可中断的,所以她可以通过勤勉修炼来加快这个速度,但想停下来却是不行的,《真一诀》会蛮不讲理地将她绝大多数神力抽走,想给内丹中多截留下一些神力都不行!所以尽管她现在已经踏入了大成初期,身上的神力却实在少得可怜。

这是个很尴尬的阶段,长天也曾经历过。不过巴蛇是上古异种,真身本就强悍,所谓“一力降十会”,光凭真身也多半就能弄死敌人,少用些神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她是人类之躯,现阶段淬炼得再牢固,强悍程度毕竟也是有限。

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尽快突破大成中期,此时《真一诀》的修炼就该进入第三个等阶了。普通妖怪修炼的最大难点,在于获取不到那么多灵气来转化为妖力,可是她不一样啊。化妖泉中融入了长天这具身外化身十之七八的神力,对她来说就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神力来源。

现在的问题,在于她每天能吸收多少神力。打个比方,她的身躯就好像一只容器,内容有多大,器壁有多坚固,就决定了这只容器能装进多少水。直到现在,她的筋膜和经脉都禁不起化妖泉中无主神力的肆虐,一到极限就痛不欲生,所以每日只能撷取一小部分神力来化为己用。

在《真一诀》炼至小成之后,这种情况得以改善,长天预计她每日能够汲得并转化的神力,大概会比现在多出一倍有余。这中间的增减之数,绝不是1+1那么简单,她就有更多神力可以挥霍了。

不过现在么,她还是得老老实实地修炼,然后珍惜自己藏在内丹中的每一点神力。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她连已经学会的驭剑术都尽量不用,而改用骑乘七仔……这熊孩子担负两种职能,一是干架时的打手,二是座骑。

“就没有能够一下子让我牛x无比的法器?”她不满地嘟哝道。

他忍不住被逗笑了:“有。但你道行太低,驾驭不得。就如七岁小儿要抡百十来斤的大锤,不是挥不动,就是极易将自己伤着。”随后又安慰她,“你既在无意间凝出了本心,那么此后修为进


状态提示:第250章 龟甲(女频大封推加更)--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