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晚饭,沈欢忙是收拾碗筷,去厨房洗碗,好不容易重生回来,沈欢再也不好意思吃完饭丢下碗就跑出去玩了。
五月的天气已经比较热了,只不过在常兴岛,白天和夜间温差比较大,不过现在才六点半,屋子里面没有空调,光是靠风扇还是吹不散屋子里面一天下来吸收的热量。
沈欢洗好碗出来,已经是热得满头大汗了。
不过当沈欢看到母亲从冰箱里面,取出一个大西瓜,顿时他心里面就感觉一阵的凉爽,好久没有吃过常兴岛出产的大西瓜了,这西瓜看起来还很新鲜,应该是今天买的。
周招娣朝沈欢笑道:“小欢,你来切,这大西瓜是今天上午才从菜市场买的,新鲜着呢!”
沈欢看着那冒出丝丝凉气的大西瓜,高兴地道:“好嘞!”
小时候沈欢和妹妹,因为抢西瓜吃没少打打闹闹,不过正因为如此,这个小小的家里面,才会充满了温馨。
沈欢拿起一把大号的水果刀,一刀切开了大西瓜,里面的瓜瓤露出来了,粉红粉红的,看着就甜,沈欢记得小时候,家里虽然并不富裕,可父母经常还是会买些水果回来,而他和妹妹沈乐,总是因为分吃不平均而吵起来。
西瓜分成了两半,里面的瓜肉外围是嫩嫩的粉红色然后过渡到白色。
沈欢把这个大西瓜切成了均匀的十块,然后他又双手捧着切好的西瓜,递给了父母。
沈海洋和周招娣眼中流露出一股欣慰的神色,儿子真的长大了!
沈欢自己也拿起一块,不过他看到父母吃了一口之后,眼中似乎都有些湿润,他眼睛里面,也慢慢地起了一层雾水。
这一个西瓜太大了,只吃了一半,一家三口都感觉很饱,沈欢把剩下的四片西瓜又放回冰箱里面。
感觉凉快多了,沈欢提议道:“爸,妈,咱们出去转转吧,好久没回来了,我想看看咱们常兴岛的夜色。”
沈海洋呵呵笑道:“好,咱们一家子,就到职工小区广场那边转转吧,天热了晚上也有不少人出来纳凉的。”
一家人集体出发,下了楼之后,沈欢发现还真是有不少的人,朝广场那边走去。
振中港机厂职工小区广场,就修建在江边上,沈欢他们一家人到了广场上的时候,已经有不少的人在那里纳凉了。
沈海洋和周招娣两口子在港机厂工作了多年,这职工小区里的很多人都认识他们。那些人看到两口子带着他们的儿子沈欢出来散步,便是纷纷围了上来。
一个胖乎乎的中年妇女笑吟吟地道:“哟,这不是招娣嘛,好难得看到你们两口子出来,这不是你们家小欢嘛,这小家伙都这么高了?好像是大学快毕业了吧?”
周招娣呵呵笑道:“没错,咱们家小欢毕业了,明天就要去单位报道!”
另一个瘦些的中年妇女好奇地问道:“真羡慕你们家小欢呐,现在大学生包分配,你们家小欢分到哪家单位啦?”
沈欢连忙应道:“云姨,我就分到了咱们中海,运气还不错,离家比较近,江南常兴造船厂。”
那云姨哎呀一声道:“小欢呐,江南常兴造船厂,那可是好单位呀!你的运气真好,我们家小萌就差多了,她今年也从中海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毕业了,只能进咱们港机厂卫生院当个小护士。以后你再回来,就能见到她了!”
沈欢脑海里不由得浮现起一个流着鼻涕,扎着麻花辫子的小姑娘的身影来。那便是云姨的女儿,宋小萌。宋小萌和沈欢妹妹的关系很好,所以小时候也经常跟在沈欢屁股后面。只不过沈欢到中海城里上了高中之后,就很少见到那个小丫头了。
周招娣倒是看出来了,自己这个工友,是想跟她结成亲家,想让宋小萌和沈欢在一起呢。
但是周招娣却是看得出来,自己的儿子对那小丫头可能没有什么兴趣,估计云红是要失望的。
虽然宋小萌长倒也挺水灵的,但沈欢还真的对她没有什么想法,也许用一句话来形容,那就是熟人不好下手。但真正的原因是,沈欢很久没有见过宋小萌了,也不知道那丫头长成什么样子,再加上沈欢再世为人,倒也并不急着谈恋爱,而且前世的他,经历过一次痛苦的爱情,那个女人把沈欢伤得太深,所以再世为人的沈欢,面对再漂亮的女人,也是古井无波,只有遇到了真正心动的人,沈欢才会出击。
沈欢笑了笑道:“云姨,也不能这么说!护士是一个很好的职业啊,白衣天使,而且还是在咱们港机厂,这个工作不要太好!反倒是造船厂,工作很辛苦,收入还不高。”
云红越看越是喜欢,便是目光灼灼地盯着沈欢道:“小欢呐,你们年轻人谈得来,要多联系,多走动走动。小萌跟小乐,那就跟亲姐妹一样的!”
这其中的意思,沈欢也听出来了,完了!沈欢确实对宋小萌没有什么想法,不过看这样子,宋小萌的妈似乎是丈母娘看女婿,似乎看中了自己。
看着越来越多的人围了过来,沈欢都有一种想要逃跑的冲动。这些阿姨也真是的,难道一个个都想把女儿嫁给他吗?
不过说来沈欢也是港机厂职工子弟里面,少有的大学生,再加上沈欢长得也还过得去,瘦高瘦高的,皮肤也不像他父亲沈海洋那么黑,随了他妈周招娣。现在沈欢又有了一份好工作,当然就会有云红这样的阿姨,看上了他。
沈欢好不容易才从一群阿姨的包围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