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送粮草去大北城的队伍是黎明时分离开北兴安城的,从浮桥上通过了精里奇江,经过了森林、城寨和刚刚被平整出来的土地——那是附属于北兴安城的据点,驻守有少量明军和移民。第一天的路程无惊无险,赶路直到黄昏。入夜之后,他们扎营休息,就着昏暗的月光进餐。随行的明军官兵轮班值守。透过树林,刘宗贤常瞥见火把晃动的光芒。那是明军的巡逻小分队,也可能是潜伏在丛林中的毛子和鞑子或是其他什么人。
负责运送粮食的平民多少都带着武器,匕首、短刀、镰刀、斧头、木矛和洋枪,刘宗贤观察了他们一整个白天,最后得出一个结论,这些平民是由两类人组成的。一类是好人,是顺民,是被皇帝的暴政逼到北兴安来的!他们都穿着破烂的棉袄,身板瘦弱,走在无边无际的林海中就好像是受惊的猎物,不时四下张望,瑟瑟发抖。他们也有武器,多数是木矛,就是在木棒上面插了个铁打的矛尖。不过刘宗贤很怀疑这些人有没有胆量用他们手中的矛尖去杀人。
而另一类是恶人,是暴民,是在东北和毛子、鞑子的拼杀斗争中磨练出来的怪物。他们都穿着暖和的毛皮衣服,看上去都很结实,一边路走一边说笑,根本不看路边的树林,也没有人发抖。他们一个人往往带着几件武器,通常是一把洋枪,一把匕首或短刀。还一把镰刀或斧头。刘宗贤在他们身上感觉到了杀气,这样的杀气大久保利通和他家乡的治安官王老虎身上也有。他知道这些穿毛皮衣服的平民,都是杀过人的,很可能还不止一个!
刘宗贤还在那些毛皮衣服的平民中间发现了杨乐儿。她骑着一匹非常高大的马,马鞍很漂亮,也不是中国的风格,这马和马鞍看来是从某个俄**官那里抢来的。
当天的晚饭还是如往常一样的丰盛,有热气腾腾的油饼和香喷喷的红烧肉。经过几年的开发,东北已经成了大明帝国的粮仓。粮食和肉类价格非常便宜,大概只有四川的四成——这里根本不缺土地!平均一个移民可以得到15亩土地,而且通常情况下他们还会多占有一些,达到20亩左右。而且这些耕地都是肥沃的快要出了油的黑土地,随便种种就能丰收。
在这里种地也是件轻松的活儿,是没有人会自己拉犁的,因为家家户户都有几匹马。他们会用马来耕地。通常情况下是由集体农庄组织庄户统一耕种,因为这些农庄中总有一部分庄户被征召去服各种各样的“有偿劳役”,所以没有办法耕种属于自己的土地。而且驱赶着马匹去拉犁也不什么累人的活儿,还可以得到一笔额外的收益自然是皆大欢喜了。至于除草、捉虫之类的农活,好像是没有人干的。唯一比较繁忙劳累的就是收获的季节,平均一个壮劳力要收割四五十亩土地。虽然挺累人的,但是他们收获却是汉地的普通农人不敢相信的。
杨乐儿一口一口地吃着油饼卷肉,不时小口啜着一个葫芦中的米酒。这是他父亲生前最喜欢喝的酒,在四川的时候,家里很穷。饭都吃不饱,但是杨老白还是要每天喝上那么一点儿。现在。家里面很富裕,有六十亩土地,三匹马,哦,加上她刚刚从战场上顺手牵来的一匹顿河马的话,就有四匹马了。还在立信银行里拥有2000银元的存款。她本人还有一袋金币,掂掂分量起码有一斤重,这是她为自己攒的嫁妆。
但是这样的富裕生活,却不是平白得来的。想当年离开四川的时候,他们是一家四口,而现在只剩下兄妹二人了!想到父母,杨乐儿又难过起来了。
一个操着苏北口音的小军官在教刘宗贤使用柯尔特手枪,顺便和他闲聊着。
“东北这里,家家户户都有房有地有马,粮食多的吃都吃不完。但是家家户户都有人把命送在东北,这房子、这地、这马,是用命换来的!”
这个小军官是苏北迁到辽东的军户,家里面原是吃漕运饭的,虽然不富裕,倒也和和美美。可惜这样的日子随着朱皇帝的到来而话上了句号。漕运没有了,家里也揭不开锅,漕帮闹过几次事儿,也没有什么好结果。最后没有办法只好报名当军户来了辽东,分到了土地和房产。不过代价却是20年兵役!
“还有16年!”小军官苦笑,“到时候都是个老头子了,也不知道有没有命活到那个时候。”
自己不会在北兴安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呆上16年吧?刘宗贤不确定的想着。如果是那样,他宁愿脱了红袍子去当老百姓。
“你随时可以退役,”一个身材高大,长了张驴脸的明军团长正在巡视营地,听到那个小军官的话就搭了一句,“只要把土地交出来就行了。”
“那我还是替皇上当完20年兵吧。”小军官嘻笑道,“团长,要是我真活不到那时候,你可得帮我照顾一下老婆孩子。”
“你死了,你老婆我会管到底的,你儿子可以去读少年军校。”团长说,“烈士遗孤都可以去读少年军校的,包吃包住不要学费,毕业以后还当军官。”
“那可不行,我儿子要去读书考秀才。”
“扯淡吧。”那团长啐了一口,“就你那笨瓜脑子还能生出个秀才?”周围的军官士兵一阵哄笑,小军官的脸色一红,低着头不言语了。
“刘大人是吧?下官程学启,北兴安驻屯军第三团团长。”团长冲刘宗贤拱了下手,自我介绍了一番。“大久保和我说起过你,等打起来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