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玄幻奇幻>崇祯十三年>第二百八十八章 脱困之谋(二)
事迹,并非只有喜欢打听的江鼎镇一人知道,负有监察全省官员之责的刘之勃也是知道的。

比起遍布王庄的成都府,比起劫后可以任意涂抹的仁寿县和彭山县,蜀王府在雅州的实际控制方式独具特色。那是通过对人的控制开始,又是通过对人的控制而实现。如在税制方面,与田骞提出的税收包揽极为接近。

朱平槿借平乱之机,首先拿下了知州王国臣。控制了王国臣,罗雨虹和洪其惠便以雅州官府的名义,对大乱之后的雅州实行了严厉的税收征管。

田土投献王府的地主和自耕农,王府与投献者自然按照一成和四成的比例分享租子,不用交税。可出于对土地的珍惜和对未来风险的防范,许多中小地主或者自耕农宁可选择税率更高的朝廷田赋,也不愿将田土所有者的名字改为蜀王府。

蜀王府的投献政策遭到了广泛抵制,逼得洪其惠强力应对。他借口雅州新乱,延用了以前官府杂项的名目,在罗雨虹的提示下新创了治安管理费、城市建设费等新税种。同时厉行税收征管,任何抗税的士绅都可能被官府加诸各种罪名丢入大牢。

官府杂项的诸多名目,立即填补了田赋实际税率与法定低税率之间的差额,实际税率接近一成五,比王府的一成租子略高。这个税率虽比朝廷法定税率高了不少,但因没有丁粮杂役附加等大头,也没有了过手抽份、卖粮换银、火耗成色等中间盘剥,更没有了请客吃饭、贿赂请托等额外花销,最终成本反而远低于过去。那些没法享受减免政策的中小地主,立即发现了新税法的好处,迅速对此表达了欢迎。夏粮征收时还有些骚动,待收拾了影响最为恶劣的张大户,秋粮征收时全州已经一片平稳。

治安管理费、城市建设费是新税种,只对居住在城墙保护以内的城市居民征收。

治安管理费按惯例在四个城门征收。单边收费,收进不收出,进去一个人头便征收三文钱。

城市建设费按城内宅基地面积征收,一分宅基地每年征收三分银子。这个税种也是有依据的,因为京师在几年前便按房子大小征税,名曰间架税,也就是房产税。

大明的城市居民,有官绅、商人、手工业者及其雇员、仆僮等类。这些人中一部分属于大明朝的中产阶级或富裕阶层,通过交税,住进有城墙保护的更安全的城市,他们是愿意的,也是交得起的。不愿意的,是那些收入极低的下层雇员和流民、叫花子。有收入的,生活成本的增加自然要转嫁到雇主或者交易链条身上。没有收入的流民、叫花子,逐渐被清除出城市。而那些需要频繁进出城市的市场小贩,则很快将他们的流动根据地选在了城市边缘地带。洪其惠不失时机在城市边缘修建商铺市场,租给那些小贩,让城郊结合部迅速热闹繁荣起来。

雅州税收模式的成功,既是洪其惠的成功,也是王国臣的成功。

王国臣与洪其惠早就谈好,收了税他便十取其一的公使钱,维持官府衙门的日常开销。收税他只需出出告示,盖盖公章,无需动手用脚,更无需劳神费力。躺着拿钱,天底下的好事莫过于此。

上有所好,下必趋焉。

王国臣在州城一搞税收包揽,产茶大县名山县立即跟进。荥经动作慢些,可一旦行动,态度比王国臣还坚决。知县黄儒干脆将大印奉还州衙,然后与荥经富商毕文昌合股,成了当地矿产生意的最大商号。荥经产煤产矿,王府征矿税,亦是十取其一,另征五分安全押金。芦山县的反应最慢,那知县兼之对临关巡检副使宁森被杀有些疑虑,所以直到刘道贞带着天全土司兵在县衙外叩门,这才知道什么叫做“天高皇帝远”,只好交了印信,被邀请到天全城里做客,任凭王府的政策在芦山一县全面推开。

雅州税收包揽的成功,像一个磁石,吸引了顺庆府的杜知府和江鼎镇等有心人的目光。也像一个榜样,让刘之勃等官员看到了解决税收这个老大难问题的希望。

上南分巡道胡恒在给刘之勃的私信中,详细介绍了雅州的情况,明确点出了问题实质,那就是官府已经让渡了税收之权,而改由王府包揽。

胡恒不仅建议刘之勃采纳这种无风险的好办法,而且引经据典论证道,朝廷包税之制由来已久。如万历以来,税关、钞关、矿监等处征税,都实行包税包赔制度。完成了多少没人管,但是交少了必须用私财补齐。

胡恒还暗示刘之勃,如果官府让蜀王府包揽有政治上的风险,不如让蜀王府找一个私人商号来承揽。这样,就算有人借此挑事,官府也有个说法。

作为一名责任心很强的官员,胡恒的信息和建议对刘之勃来说,无疑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他认真计算了可以拿来包揽的税收种类,觉得田赋包揽对于蜀王府来说太困难。

须知照现在的田赋标准,四川每年粮额近一百一十万石,加上杂项和三饷,共计约三百万两银子。平摊到四川田亩上,每亩地要承担二钱三分银子。再加上税收成本,王府很可能要亏本。贸然提出田赋包税,他担心四川文官群体难以接受,更担心世子会因为税额太高而当场拒绝,正好富荣厂盐工闹事,刘之勃便提出了在他眼中很有油水的盐税。

可刘之勃未曾想到,世子对他的提议,并不感兴趣。

难道税收包揽,明惠而实不至

刘之勃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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