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铃。。。”尖锐的警报铃声大作,两个穿着迷彩服,头上蒙着黑丝袜的持枪歹徒从便利店里奔了出来,手中还提着两个装满东西的袋子。
两个大约二十多岁的年轻情侣,正在路上走,猛地跳出两个头上蒙着黑丝袜,身材壮硕的男人,手拿着尖刀,威胁着:“把钱全部交出来!”
“行,行。。。”看到来者不善,青年男子赶紧地掏出钱包,很配合地交给对方。钱失去可以再赚,可命只有一条。
而对方打开了钱包,抽出钱来,将含着证件的钱包扔在地上后,转身离开。
青年男子一愣,捡起了钱包,看了看女友,故作镇定地道:“只抢钱,不要钱包,难道我们遇到了专业抢劫的?”
一个穿工作服、送快餐外卖的店员被拦住了。
对方穷凶极恶地压低声音怒吼着:“打劫!”
“我,我才上班,身上还没钱呢!”店员满脸的紧张。
“那就这个吧!”对方一把抢过几个包装袋,随后只拿了披萨和汉堡,还将饮料还给了他:“给。”
看着打劫的两个人远去的背影,店员一个劲的发愣。
程千寻以及鲁道夫、雷格尔四人正坐在一个僻静的咖啡馆里,悠闲地喝着咖啡。而格罗斯十指如飞地在笔记本键盘上找着资料。
不一会儿,出去办事的男人回来了。霍夫曼坐了下来,掏出几张钱来:“就这点。”
“嗯,也不错,至少可以将咖啡的钱给付了。”程千寻拿起桌面上的花瓶,将钱压在了下面。
马伦冷笑道:“吃的全部扔给了索罗斯,说不定现在这个家伙正在找狗喂上一点试试。看看有没有毒。”
鲁道夫问了句:“报警了没有?”
“报警了!”斯内德只觉得好笑,今天他们一个下午都在各处犯罪,还特地去买了索罗斯那队人穿着的迷彩服。外加一打黑丝袜。干完后,把作案工具全扔了。特编,还把抢来的吃喝、用品全扔给了索罗斯那组人;最后当然是报警。
“我就搞不懂了。”霍夫曼虽然做前表示疑问,可现在想问问清楚:“如果想整垮他们,直接办个大的就是了。”
大的案子当然指的是杀人放火抢银行,可是目地并不是如此。
鲁道夫平静地缓缓解释道:“我知道程的意思,大案的话,警方一定会问有没有同伙、预谋之类的。索罗斯就有可能把我们供出来。而这些属于街头小混混干的事情。警方抓住后,他们没有身份证明,那么会先关起来,然后叫那些被抢的人过来指认。一来二去。哪怕指认不出来,也至少关上个二三天。就算他们供出我们来,谁会为了街头抢了。。。”
他伸出手,捏了捏压在花瓶下的钱,笑了起来:“为了这区区的75左右谢克的钱。满世界去抓混混,况且我们这些旅游者根本不愁钱。”
“鲁道夫,你真是越来越了解我了。”程千寻端起咖啡喝了口,忍不住嘴角两边翘起。二三天时间,说不定能办很多事情。她忍俊不禁地笑道:“说不定索罗斯他们正在感谢我们,警察局里多好,有吃有住。他们也不会乱来,难道为了坐二三天的牢房,还打算来个《越狱》吗?”
原来如此,好象确实有点道理。其他新的队友,不禁也笑了起来。
雷格尔不禁夸赞道:“程有时冒出的东方智慧,真令人佩服。不用象他们一样暴力,却能够达到足够的效果。”
程千寻适时的奉承一下:“就是委屈了各位专业的,真的是杀鸡用牛刀。”其他组一定都轰轰烈烈,拿着仿真枪和水果刀去打劫,这种没有一丝技术含量、并且显得有点搞笑的事情,也只有他们才去做吧。
兰斯脸上挂着不以为然的笑容,爽快地道:“并不是非要枪林弹雨滚过才感觉爽,这样也挺有意思的。”
该干的事情干好了,其余的留给警察吧,接下来要有其他重要的事情。大家的目光转向了,已经暂时停下,开始喝咖啡的格罗斯。
格罗斯也是个明白人,于是清了清嗓子后问:“上帝的宠儿,你们首先想到的是谁?”
还用说嘛,现在就是调查所罗门,鲁道夫立即回答:“所罗门。”可格罗斯摇头。
既然不是,程千寻想了想后道:“亚当!”亚当是上帝制造的第一个人类,应该是他吧?可格罗斯还是摇头。
既然是宗教题材。。。雷格尔不缺地反问:“不会是耶稣吧?”
霍夫曼猛地想到了什么:“是大卫,大卫王。他名字的意思本来就是被蒙爱者,爱他的自然是上帝。”
“没错。”格罗斯表示了认可:“我认为应该也是大卫王。而图上的全文是:上帝的宠儿、他不知在哪里,衣冠之上、冰冷的石头之下。。。”
鲁道夫和霍夫曼顿时眼前一亮,几乎同时吐口而出:“大卫王墓!”
大卫王墓坐落在就在锡安山上,是除了哭墙之外,犹太教第二大圣地。实际上是个宽2.48米、高2.44米的衣冠冢,棺蒙上覆盖着一块装饰华丽、绣有大卫王星的红布,可这时候去,却盖着蓝色的布、上面印着皇冠。
是一间并不算大的石屋,昏暗的房间只点燃着蜡烛,让程千寻极度气愤地是。。。这里居然也分男女区,一间房间硬是分成了男宾区和女宾区,男人可以靠前,而女人则在木板后面祷告。
据说大卫墓外面的拿着竖琴、黑不黑、黄不黄、金不金的大卫王雕像,在耶路撒冷老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