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羞一如剧情中一般扯了一些什么幼时许愿,若得匹配合意的郎君,自会与天神还愿,多行善事,善待僧侣布拉布拉的。
林夕赶紧从善如流:“哦,原是该这般的。放就放了吧。”
“大王,今日山上不曾有生人路过,没有新鲜血食……”之前那妖娆的黑毛怪又跑了过来。
果然都是山野精怪,跟着学了些规矩礼法也是东施效颦,难道都不知道进来内室之前敲敲门?本大王不要个人**的吗?
“以后进来,需得敲门知会本大王一声,不可妄入。”林夕威严的说。
那妖精脸上黑毛一抖,眼神里透着股委屈。
到了洞府之内,便是林夕的天下了,只要没有主线的取经五人组参与,林夕要怎么过日子,自然是没人管的,关注度都在那边。
想必逃跑的唐长老已然师徒团聚,飞速赶往宝象国了。
在宝象国王央求猪八戒和沙僧前来降妖捉怪,救回自己的三公主之前,林夕的日子应该是无拘无束的,毕竟,现在她是老大。
林夕看了看黑毛怪用琉璃盏盛来的时鲜瓜果,不禁嘬了嘬牙花子,让黑毛怪把一截儿臂一般的藕丢了出去。
不是长得像啥,滋味就是啥,林夕翻白眼。
“以后这个东西就不要拿进来给本大王吃了。”
啊?女妖精做困惑状。
大王从前不这么挑剔的,但凡捉不到血食,就会随便用些个蔬果。
因为吃藕丑,老子已经够难看的了。
“我去看看两个孩儿。”
要注意小宝宝的营养均衡,而且,林夕觉得饮食习惯要从宝宝抓起,书里面黄袍怪吃饭,绝对是整个西游最惊悚的,也难怪不管黄袍怪如何善待百花羞,可是小公举始终不待见他。
这货都是把人抓过来,拧去头颅然后就着脖腔子“吱溜、吱溜”喝血,然后再张口大嚼。
擦,不忍直视啊!
作为一个吃货,林夕向来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所以这是首先要改变的事情。
并不是为了挽回百花羞,而是别让两个娃光棍在起跑线上。
这俩娃若是有样学样的话,断子绝孙指日可待。
除非接着找俩妖精,否则的话,人间的小娇娘恐怕哪个都受不了自家夫君这般饮食。
两个孩子看见林夕,大步跑过来叫着“父王”,半人半妖的娃,倒是承袭了百花羞的好相貌,只是两只尖尖耳朵立在头顶,嘴里也有两颗尖尖的小虎牙在昭示着他们非人哉。
小萌娃卡哇伊,一灰一黑带着浓浓的二次元风。
也不知道是天生都对美有一种追求,还是因为看见父王十分宠溺娘亲有样学样,两个娃其实很喜欢百花羞这个娘亲。
可惜的是百花羞对他们总是淡淡的。
虽然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毕竟是被强迫的,百花羞对这两个娃比对奎木狼要亲近些,可也说不上有多喜欢。
所以说吧,没事别轻许诺言整什么来世情缘,过好这辈子已经很不容易,下辈子谁知道你和你的他还是个什么东西,跨性别现在都好说,这一不小心跨物种了,实在太重口。
尤其是百花羞还莫名奇妙丢了记忆。
她完全不记得自己在天上做披香殿玉儿的时候曾经撩拨过一位帅到没朋友的天神奎木狼。
因此对于此刻的百花羞来说,黄袍怪再好,也是个qiáng_jiān犯。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林夕却恰恰相反,只缘身在此山中,方晓故事不对劲。
那种奇怪的感觉令人如鲠在喉,可任林夕绞尽脑汁就是想不起因为什么。
还是做个乖奶爸,呆在家里带娃吧。
碗子山距宝象国三百里路,唐长老一介**凡胎,只能靠常人应有的速度去西天取经,这是佛祖对取经小组的考验,也只有这样才能路遇坎途九九八十一难。
否则的话,被赶跑的大师兄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瞬间秒到。
可是一旦他们想要带着唐长老腾云驾雾,对不起,重逾千钧,背不动啊背不动。
这段时间都是林夕自由活动时间。
百花羞整日愁眉苦脸,林夕虽然理解,但是她可不是黄袍怪,没有那个耐心去哄一个永远都不会喜欢自己的人。
林夕觉得吧,两个人相互惦记的那才叫爱情;一个人使劲瞎琢磨的,那特么叫犯贱。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若有情死得早。
所以她带着两个娃出去采山货顺便打猎。
野姜是好东西,不但是不可或缺的调味品,还可以腌咸菜,最主要是可以去除肉类的腥味。
花椒、麻椒,不过毕竟资源有限,实在凑不全了,最后林夕甚至带着俩娃去打劫了一家乡间小店。
当吓得屁滚尿流的店老板得知这位凶神恶煞只是来打劫调料的,差点没乐疯了。
几乎把所有算调料的东西全都给林夕拿来了。
两个小崽子开始的时候并不愿意接近林夕,爱美是人之天性,两个娃的骨血里也有百花羞的基因,自然也不太喜欢这个粑粑。
不过架不住小孩子贪玩,林夕经历诸多位面,也带过不少娃了,自己家里还有三个呢,所以轻车熟路,没过两天,俩娃就不太去纠缠他们娘亲了。
嗯,不看脸的话,粑粑还是蛮可爱的。
给他们做了很多好吃的,什么bbq啊,涮火锅啊,各种好吃的,还给他们做玩具,带着他们做游戏,粑粑什么都懂,粑粑好腻害。
从前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