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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沙飞舞,遮天盖日,此处正是漠北大沙漠。
风声呼啸,原本应当舒爽异常,哦,倒也不是舒爽,至少该是清凉才对。
但是,洁白的苍穹之上,一个大大的太阳,坚定不移地炽烤着大地,温度极高,逼得人恨不得化身成一条蛇,蜕几层皮下来,这滋味着实难受。
自打进入武侠位面,锋向来是不肯亏待自己的。
吃,一定是最奢华的酒店,最拿手的招牌菜;穿,也必定是当地名气最大的布行里,名气最大的裁缝师傅做出来的;住,自然也是当地最拿得出手的客栈里,最上等舒适的房间。
但现在,他却骑在一匹骆驼上,甘愿忍受这狂风乱沙的洗礼。
原因无他,自然是为了见识见识传说那位名动天下、相貌绝色到言语难描述其万一的自恋女石观音。
寻上石观音,锋倒也并非是一时心血来潮,既然进入了楚留香世界,能过招的高手,自然是一个都不放过。以战养战,方能自我提升嘛。
基于这个原因,那日解决无花之后,锋随即施展身法,离开现场。
至于自己斩杀南宫灵、无花二人,丐帮会给出怎样的回应,究竟会给自己造成多大的麻烦,乃至于苏蓉蓉又是怎样骗过无花等人,她现在又身在何处。
这一切,锋是不怎么在乎的。
反正所有一切,楚留香都已知晓,这个烂摊。还是交给他收拾好了。自己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最终结果变成什么样儿。反倒无足轻重了。
搞定无花的一瞬间,锋早已打算要找上石观音了。
想来也真够讽刺意味的,李琦报仇之后,随即化身石观音,而自己一前一后,分别杀了南宫灵、无花,怎么也算跟她有杀之仇,现在却又屁颠屁颠找上人家。很没有人道主义精神啊有木有?
不过话说回来,若以现代医学观点看,石观音就是重度自恋狂精神病患者,自恋到没边儿,自恋到爆棚的那种!
原著之,她与楚留香交战,原本是全力压制楚留香,但临到最后,居然因为楚留香灵机一动,敲碎了她照着的镜。进而打败了她。
这他娘实在是有够奇葩,有够骇人听闻的……这得是有多喜欢自己啊!
有鉴于此。虽然自己宰了无花、南宫灵,但对石观音来说,还真不算什么大事,这种没有感情之人,实在太过棘手,不过,想想也很刺激啊。
思绪拉回来,锋挑上石观音,还有一个原因。
当世高手,有一定出场率,并且还排行前五的,必定有石观音一席之位,正好利用他来丈量一下当世绝顶高手,究竟强到什么程度!
正思索间,前方忽然出现几个人,并且还有一个熟人。
不是别人,正是一别半月的盗帅楚留香。
锋嘴角轻轻弯起,不用想,另外几个人,眉飞色舞的,自然便是楚留香的好基友胡铁花,而神色冷冰冰的,肯定就是兰州首富姬冰雁了。
“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
这三人十几岁时,已名扬天下,而后因为感情上的纠葛,分道扬镳。
一别经年,胡铁花仍旧穷困潦倒,感情一项上,仍是贱人脾气不改。
女人不鸟他时,无论那女人相貌如何,他都当那女人是个宝,死皮赖脸地紧追不舍;可一旦这女人对他袒露真情,他却又万般惊恐,仿佛躲避瘟疫一般,避之而无不及,比任何人逃得都快。
昔年,姬冰雁倾心华山派“清风女剑客”高亚男,但高亚男却对胡铁花有意思,某天晚上,胡铁花喝醉了酒,许下娶高亚男的承诺,第二日自己却记不得了。
偏偏这高亚男是个驴脾气,非逼胡铁花娶自己不可,胡铁花不肯娶,那就唯有一个字……逃!
当夜,他惊慌失措,马不停蹄地逃跑了。
姬冰雁也是一个有趣的人,优点很多,缺点同样不少。
总而言之,他就如你的身旁,我的身旁,再平常不过的一个普通人。所不同者,他这人比较讲义气,甘愿为了朋友上刀山下火海。
恰好楚留香也是他的朋友,所以他要不停地上刀山下火海。
然后,名动天下,成为传奇。
呃……好,成为传奇的陪衬。
出现在锋身前的,正是这个铁三角。
哦不对,除了这三人,以及两个早已忘记姓名的龙套,还多了一位体态婀娜的少女,只见她那双眼睛犹如一泓秋水,充满了温柔、甜蜜,教人只瞧一眼,便永生不忘。
这人正是大明湖畔假死的苏蓉蓉。
原著之,楚留香误会黑珍珠掳走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三人,现下铁定是因为自己横空插入,剧情出现了偏差,系统修正过得结果了。
他乡遇故知,无论怎样,心情应该都是极其愉悦的。
但是很可惜,这次似乎有些不一样,他们的遭遇实在太糟糕,脸上满是风沙,身旁没有骆驼,身上也无任何水壶。
锋洒然一笑,就算用脚趾头想,都想得到到底发生了什么。
无外乎石观音派人对付他们,用几个缺水之人,激起他们的同情心。
这个团队,姬冰雁虽然冷静,但毕竟还有一个冲动的、好打抱不平的胡铁花,然后救人,计反被草,姬冰雁顺利被拖下
了水。
看几人的模样,这已是三天之前发生的事情了。
胡铁花双手大挥,口叫道:“救命,快来救命!”
锋双脚